扬·利文斯
Jan Lievens (1607-1674)
国籍:荷兰
流派:巴洛克,荷兰黄金时代
已收录15件艺术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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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n Lievens是挂毯工人Lieven Hendriksze的儿子,由Joris Verschoten训练。他大约10岁时被送到阿姆斯特丹的彼得·拉斯特曼(Pieter Lastman),整整两年。之后,他开始了他作为独立艺术家的职业生涯,大约 12 岁时在莱顿.
他因其如此年轻的才华而成为名人。具体来说,他由Cornelis van Haarlem(插图)撰写的Democriet & Herakliet副本以及他母亲Machtelt Jans van Noortzant的肖像受到赞赏。这引起了1620年左右奥兰治王子拿骚的莫里斯的注意,他买了一幅真人大小的画作,画中一个年轻人在草皮火的光芒下阅读。他又把这幅画交给了英国大使,后者把它交给了詹姆斯一世。这就是为什么利文斯31岁时被邀请到英国宫廷的原因。当他从英国经加来返回时,他定居在安特卫普,并于 1638年12月23日与雕塑家米歇尔·科林斯的女儿苏珊娜·科林·德·诺尔结婚。在此期间,他赢得了皇室、市长和市政厅的许多委托。根据侯布拉肯的说法,西庇阿的节制是为莱顿市政厅绘制的。
Lievens从大约1626年到1631年与伦勃朗·范·莱因(Rembrandt van Rijn)合作并共用一个工作室。他们的竞争性合作,以大约二十多幅绘画、素描和蚀刻画为代表,非常亲密,足以给这一时期作品的归属带来困难。利文斯表现出以真人大小的比例绘画的天赋,他的戏剧性作品暗示了卡拉瓦吉斯蒂的影响。在康斯坦丁·惠更斯的评价中,利文斯比伦勃朗更有创造力,但表现力却更弱。两人于1631年分手,伦勃朗搬到阿姆斯特丹,利文斯搬到英国。1656年,伦勃朗仍然拥有他以前的朋友的画作.
在英格兰期间,利文斯为第21代阿伦德尔伯爵托马斯·霍华德画了一幅肖像,并受到安东尼·范·戴克作品的影响。Lievers在安特卫普工作,并与Adriaen Brouwer合作。在海牙和柏林担任宫廷画家后,他于1655年回到阿姆斯特丹。在他的第一任妻子去世后,他于1648年娶了扬·德·布雷的妹妹。1672年后,Rampjaar Lievens的经济困难越来越大,他的家人在他去世时因债务而取消了所有继承权。